還記得那個金句“小云有空嗎”?前行政院發言人,也曾經是賴清德愛將的陳宗彥於擔任台南市新聞處與民政局長期間,被控接受性招待喝花酒,不但丟官更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。但是昨天台南地方法院竟然以“無罪”判決結果,試探人民能夠忍受的底限!一條鞭服務色情業者,尚能無罪?

不僅如此,兩名提供性招待而被判決有罪的業者“歐哥”連家樑,“豆哥”王孝瑋,分別以繳交40萬元與25萬元易科罰金並均獲緩刑兩年,逃過牢獄之災!因為他們只認媒介,不認背後與陳宗彥之間的對價與關說可能涉及的利益,還美其名只是“請託”,而法官竟然真的採信了!這是我看過最離譜的判決,可以載入司法羞恥的史冊,奇聞共賞!
幹哥來點出盲腸,這裡面有兩個重點,第一,是兩人請陳宗彥幫忙“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”,這就是30年前台北多少特種營業從住宅用地行賄官員努力改成“商三”用地,因為那樣才可以開門做生意不怕被斷水斷電,這種事情問我們社會記者就知道了。第二,兩人請陳宗彥交代屬下打電話給市警局秘書,關說王姓警官調職案,兩案都以“神速”完成,如果不是陳宗彥,根本不可能發生。

它的背後就是保證包庇我們的警察繼續包庇,酒店又通過土地使用法規,從此以後高枕無憂,我想請問一下,這背後牽扯的是長期的利益與結構性不法,直接涉及警察風紀與官員受賄,那才是案件的本質與真相,不能視而不見,因為根本侮辱的我們的智慧!
最後,陳宗彥去年被監察委員王美玉提案彈劾,結果只有3名監委贊成,有多達11名監委投下反對票,這裡面沒有‘’政治凌駕司法‘’的斧鑿,是任誰都不能相信的。到現在才知道水有多麼深,不但能夠逃過彈劾,還能逃過司法制裁,將來官員變成嫖客也不再稀奇,因為有關係就沒關係。國無重器,焉有不亡之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