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扒出1996年的聯合報舊報紙,又是2011年的清大校長陳力俊證實,曹興誠真的有捐1500萬給學校,綠營普天同慶啦!不料,當年的陳校長見茲事體大,已經證實:我當年說的不算,因為他不是在場見證者,他認為這種事沒有懷疑的可能,不過,他從來沒有自己查證過,所以無法背書!
現在結果出爐了!清大主任秘書葉秩光跑給記者追,不回答。因為他不知道怎麼回答?捐款這種事必須你情我願,曹董30年前的承諾沒有兌現,他也無法代替解釋,你怎麼說都會得罪人,所以乾脆不答,那也不屬於社會責任的範疇,因此沒人能強迫清大表態。但是清華大學這麼多年來的帳目上,已經有人查過了,沒有這個來自當時還是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具名的支票,這也就是最終的事實。
現在最大的問題是,曹本人怒稱“竟然有人說他沒捐”?如果這句是真的!清華又沒有收到,那麼意思是要向地下有知的,風骨存世的已故校長沈君山興師問罪嗎?社會大眾能夠接受嗎?這在做人的道理上,是否已經遠遠超過我們的認知,一定要朝最可恥的方向去找結論呢?
人品道德,是千古不變的,只有良知才能喚醒你吐出真言,這事深深牽動著我們自幼受教育,不能帶著謊言終其一生的真理。除非,連這個都要被綠營給埋葬,那麼,還能算是個人嗎?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