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陸配必須放棄大陸國籍,否則不能參選公職?那以後乾脆叫台灣人不准娶陸配不就得了,問題是你真的敢嗎?
民眾黨內定不分區立委李貞秀,將於黨內兩年條款到期後明年繼任立委,由於她是陸配,民進黨繼剝奪花蓮富里鄉村長鄧萬華(也是陸配)公職後,現在也想依國籍法,不讓李貞秀就任,國民黨與民眾黨為求解套提出切結放棄大陸國籍方法,結果被內政部長劉世芳認為是特權?直接否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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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麼請問當初妳自己內政部的中選會,是怎麼規定陸配參政權的?人家是依法遞補,現在是要打憲政官司嗎?現在連大法官都不夠人開不了會,是要看誰熬的比較久,誰就贏了嗎?國家是這樣亂搞一通的嗎?
這些嫁來台灣的陸配,當初是經過自由戀愛與兩岸交流才會過來,這不是她們的原罪,現在要他們回大陸去放棄國籍,中國當局根本不鳥你,因為根本拿不到,大陸也沒有相關規定,所以這是強人所難!陸委會與內政部一再昧著良心說他們沒有歧視陸配,但是對於陸配比其他國家配偶拿到身份證的時間都要久,而且在財產繼承上更多加限制,其實已經把他們當作二等公民看待了!
不要否認,否認太假掰,你欺負鄧萬華,因為她手無寸鐵,現在李貞秀有兩個在野黨加起來的陣容與你對打,好戲還在後頭,這個人你是欺侮不了了,我建議內政部即日起宣佈台灣人不准娶陸配,也不准旅遊,在全面斷絕商業往來不就得了!不過,這麼做最後被弄死的,是民進黨你自己,因為台灣一年內就會經濟崩盤,神仙難救了!限制陸配參政,眼光如鼠,氣量狹窄,怎麼會讓你們這幫人治國啊?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