柯文哲保釋金提高為7000萬元,其他如沈慶京,應曉薇,彭振聲,李文宗皆加一倍重保,這是什麼意思呢?沒有直接證據的起訴書還可以加重保金,它的法理依據在哪裡?
然後你再加上電子腳鐐,要執行多久?這個案子如果不幸碰上新證據,可以從更一審打到更十審!也就是基本三審定讞要6至8年,一不小心變10年,到時誰還記得他?總統已經選兩任了!那他是不是要戴著腳鐐十年?我嚴重懷疑這個合議庭受到強大壓力,只能這麼裁定以抵消政治干預,否則同樣的法官怎麼會違背當初自己的決定,裁出不一樣的結果呢?
這是徹底殲滅在野黨!柯文哲已無翻身餘地,因為判決定讞之前,不能參加公職選舉,民眾黨現在必須為生存而戰,可是沒有柯文哲的黨,號召力尚存幾稀?但是就這麼宣告政治生命結束,相信多少人絕難接受。
接下來要殲滅國民黨,只要罷免兩個立法委員成功,天秤拉平,那就有得瞧了,所以光是看怎麼對付在野黨的手段,就知道未來政局只會更加動亂,民生更加凋敝,這就是這次裁定的最大意義,你還看不出來嗎?